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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买卖、运输、储存“湘30”,刑拘!_

发布日期:2026-05-28 13:10
非法买卖、运输、储存“湘30”,刑拘!_
5月22日
浏阳公安以涉嫌危险作业罪
将非法买卖、运输、储存
“湘30”的晏某、谢某
刑事拘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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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6日,浏阳公安在关口街道查获一起非法买卖、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案件,当场缴获“湘30”16件、“大西炮”335件。



经查,今年4月以来,晏某为牟取利益,在不具备烟花爆竹批发(零售)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与谢某合伙非法销售烟花爆竹“湘30”“大西炮”。晏某从刘某处多次购买烟花爆竹,与谢某一起运输至谢某家存放直至被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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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物品经鉴定,具有严重的燃烧、爆炸危险性,且具有造成非法储存场所内外人员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及居民房火险隐患等后果的现实危险性。目前,晏某、谢某2人已被刑事拘留。刘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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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购买烟花爆竹: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,并遵守当地燃放规定,确保安全。
举报有奖:如发现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,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:0731-83123123。
安全第一:烟花爆竹虽美,但安全更重要!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社会安全。

编辑:黄兰芳

编审:邓君、谢秋生

签发:黄怡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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